中国照明学会关于推荐“十三五”轻工行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021-01-13
中国照明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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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按照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关于推荐“十三五”轻工行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有关要求,中国照明学会决定即日起开展“十三五”轻工行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
各会员、分支机构、省市照明学会及有关单位:
“十三五”以来,全国轻工业科技战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总结“十三五”轻工行业科技创新工作中取得的巨大成绩,表彰先进、振奋精神,鼓舞广大科技工作者在“十四五”期间做出更大成绩,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决定,表彰一批“十三五”轻工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按照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关于推荐“十三五”轻工行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有关要求,中国照明学会决定即日起开展“十三五”轻工行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中国照明学会可推荐“十三五”轻工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各3名。
二、表彰范围
在“十三五”科技创新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主要在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科技创新及产业化方面作出成绩,重点结合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及自主研发项目实施中作出突出贡献者。
三、表彰类别和推荐标准
详见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关于推荐“十三五”轻工行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四、表彰决定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对经过公示的“十三五”轻工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和个人建议名单进行审批,并对先进集体授牌、先进个人颁发证书。
五、材料要求
1.各有关单位按要求认真组织填写推荐表(附件一、附件二),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1份(推荐表电子版 word 格式,附件证明材料电子版JPG或PDF格式,并刻录光盘 1 份)。
2.各申报单位提供相关公示情况证明材料1份。
3.各申报单位请于2021年3月1日前将推荐表及有关证明材料报送至中国照明学会秘书处(逾期不予受理),同时报送电子版(电子光盘)。
中国照明学会将按照推荐标准和有关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向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推荐“十三五”轻工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中国照明学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5836525
联系人:王海霞
联系地址:北京东城区菊儿胡同7号南楼3层中国照明学会311室
邮政编码:100009
联系邮箱:cies19870601@163.com
中国照明学会
2021-01-12
编辑:严志祥
来源:中国照明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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